存货质押贷款乐投,是指我行为贷款申请人办理的以我行能够接受的现有存货质押(可以是贷款申请人质押或第三方质押)的流动资金贷款乐投。
质押货物条件:
1.权属清晰,质押人能提供购销合同、增值税发票等权属证明材料证明其对质押货物具有所有权;
2.质押物的物理、化学性质相对稳定,在本行债权的诉讼时效及诉讼期间,该质押货物不会发生物理、化学变化;
3.该货物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,价格稳定(一年内价格波幅不得超过20%),可在市场及时、经济、有效处置质押货物;或虽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,但已落实质押货物的回购方或接收方;
4.货物规模清楚,便于计量,符合国家有关标准;
5.必须具有明确依据(如增值税发票、进口报关单、商检证明、公开市场报价等)确定其实际价值;否则必须由银行认可的权威机构对其评估,所需费用由质押人承担。
贷款申请人应满足如下条件:
1.销售渠道畅通,销售能力较强,销售收入稳定;
2.管理规范,经营正常,财务状况良好;
3.以往信誉和履约记录良好,无重大违约事项,未涉及任何未决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;
4.我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。
质押人应满足如下条件:
1.拥有符合质押货物条件的存货;
2.能为拟质押的存货提供所有权归属质押人的证明材料(如购销合同、增值税发票等);
3.能出具愿意为贷款申请人提供质押担保的相关材料(本条适用于第三方质押,贷款申请人可免);
4.以往信誉和履约记录良好,无重大违约事项,未涉及任何未决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。